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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某些代理提前通知驳回”的问题
在日复一日的平常生活中,大家都会遇到一些很怪的事情出现。无从意料,又竟然真实存在,感觉冥冥之中命运与我们开了一个玩笑, 好像不然不足以让你我的生活有趣似的。以下我要放个截图,希望不算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有涉及,请通知撤回:
以上是一位网友发布于 QQ 群的一个截图(原版权非我,请勿转载),说的是有位代理跟其客户的聊天,图中商标与其他商标近似了,类似群冲突的被驳回,最终只拿下来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这位代理却跟客户说商标注册证只有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的原因是为了节约时间,还是局长规定的。(反正我不是局长,也不知道他具体是指那位局长),故而申请时所含的家具门、家具这些内容没有写到商标证书上,即把该商标被驳回的商品项目不显示,从驳回无效所以商标证上不显示变到了商标局节约时间不打印所以商标证上不显示。理由也算奇葩,思路也算天马行空。
由此我想到了一直以来为众同行和客户诟骂的“某邦”,其行径同样令人发指,但仍就理直气壮安然存在:
(截图来源于商标网,公众留言搜索部分)
其具体的操作思路为通过对审查时间的判断,在商标还未进入审查员实质审查前,该代理通知通过网络渠道获知的客户电话,言称其是商标局下属的审查处(好吧,不知道该代理怎么从民营公司变国家单位审查处的,当然感觉是该代理为了自己更高大上些),该客户申请中的商标已被驳回,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原代理公司在给客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 是没有提交商标解释说明书和近似商标区别说明书的(嗯,枉做代理几许年,不说没见过这两个文书,实在是听都没听过这两个文书,好吧,我也是被抹黑的原代理),所以客户的商标被驳回了。同时展现该代理的强大能力的时候到了,会继续跟客户交流,在客户申请商标审批下来之前,已经通知客户这个商标不合格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疏通。具体来说,该代理能很接地气的帮客户请客送礼,花点金钱(一件 6000-8500),只要钱到位,该代理是什么姿势他都会。
而且最为嚣张的是,该代理那怕客户截图,行政机关公众留言, 录音,同行曝光,仍好好的从至少 2014 年经营到如今,手法都不带变化的,不得不佩服该代理的强大与底蕴。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有新想法再说。愿善良的人擦亮眼睛,愿好的客户都有专业的代理。